轻玖夜魅

愿万千岁月,你们都在。

【方诸×海市】海市蜃楼

由海市编剧提供灵感,

另一个平行世界他们的故事。

清海公小公子方鉴明×礼部尚书之女叶海市






一、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



大徵景泰二十年,国泰民安,河清海晏。


“今天要讲的这桩趣事,是清海公小公子方鉴明与礼部尚书之女叶海市之间的故事”随着茶馆说书人醒木一拍,另一个世界他们的故事,就此拉开序幕。


农历二月十二,正是一年一度的花朝节。天启城中一片繁华,大街小巷挂起了五彩缤纷的花灯。白日里人们结伴郊游踏青,赏红拜花神。有些手巧的姑娘家还会剪彩为花,插于鬓角装点。


花朝节又称女儿节,今日未出阁的女子可是这城中的主角。她们不仅要于白日里行花令斗百草,夜间,还要提着各式花神灯在花神庙附近巡游。皆是为了祈求花神福佑,愿自己也能如百花般美丽。


每年这一日,天启城中不宵禁,五彩的花灯能点亮整个城。远远望去,花神庙附近窈窕淑女伴着仙乐翩然起舞,倒真是花衬人美,人比花娇。好不快活,好不热闹。


如今天下安定,当今圣上贤明,甚爱与民同乐,于是命百姓于节日期间不必拘束。今年的花朝节,更是下令朝中三品以上的官员皆可携家中女眷于皇宫御花园中赏百花。


百花中最出名的就是几日前鹄库为表两国交好,不远万里差使臣运来的国花柘榴。这一株花开得当真好,足足有千叶,人称千叶红花。圣上一见龙心大悦,当即下令将御花园中今年才培育出的极品牡丹青龙卧墨池回赠鹄库,以彰两国友好。是以今日这赏花,在百官看来,是多少年修来的福分与恩赐。


却独独有一女子不同,这便是礼部尚书之女叶海市。叶海市虽觉得那柘榴开的确实好看,可着实看不惯世家子弟扭扭捏捏地对一堆花你推我就地吟诗作赋,是以早早就溜出了御花园。


提起叶海市,在都中也是闻名贯耳,她可是都中名门贵女中的异类。按理说,礼部尚书之女,本该知书达礼,落落大方。她却仿佛天生跟“礼”字过不去,自小便喜欢舞刀弄枪,着一身男装四处游历。“落落大方”是有,可是过了就是放荡不羁了,是以成了很多世族内苑的反面教材。偏偏她是家中独女,父母偏爱,哪怕是再放浪形骸也是宠着,于是养成了如今天不怕地不怕的性子。




叶海市出了御花园,左拐右拐了一阵,也不知行了多久,视线逐渐开阔起来,是看到马匹时她才猜测自己到了宫中校场。


她视力极佳,一眼便看到几个女子正在校场中间投壶。为首的少女约莫豆蔻年华,面容姣好,一身华贵紫衣,一看便气度不凡。只是她投壶的技术似乎不行,十支箭,有七八支都落了。偏偏中了那两三支,周围人都奉承道:“帝姬殿下厉害云云。”只是那帝姬倒是没有在乎身边的奉承,跟自己较上劲儿了,屡战屡败,屡败屡战。


叶海市看不下去,走上前道:“帝姬投掷弧度不差,只是少了几分专注。需知投壶与射箭虽有不同,但专注却是同样重要的。心中无我,才能射中。”海市边说,边抽了一支旁边的箭轻轻一掷,话音刚落,便投中了壶口。


帝姬看了,眼睛一亮。


倒是她身后的宫女吓道:“禁宫内苑,你是谁?为何见了帝姬不行礼?”


叶海市倒没有介意这宫女的咄咄逼人,笑着落落大方行礼道:“拜见帝姬,我是叶海市。见帝姬投壶认真,冒昧打扰了。”


“没事没事免礼,你快来,教教我怎么投中这个?”帝姬倒是没有生气,拉起叶海市便虚心求教。


叶海市笑了笑,心中松了口气,讲起了投壶的要点。这帝姬果真如传言般善良单纯,原来叶海市早就从旁边宫女的言语中猜测出了这位少女的身份,只是刚才看这位帝姬实在投不中,少年心性忍不住就出手了。也是投中后她才意识到,这可不是以往的情形,这是在皇宫!叶海市虽然性子洒脱不羁,可也并非不知轻重。幸好这位皇上的小女儿,如今的七公主殿下果真如传闻中的一般好说话,不然她今天回去又要被爹爹训了。


叶海市就这么教了一会儿,帝姬果真射中的多了。帝姬自己练了几日都不得投壶真谛,如今叶海市只教了一刻钟时间就进步非凡,她心中欢喜,当下就把随身玉佩赠给海市,要跟她做朋友。叶海市见帝姬没有丝毫架子,性情也非常对自己的脾气,就答应了以后常进宫陪她玩。


言罢,帝姬又嚷嚷着:“海市,海市,你再投几个!”叶海市心中好笑,觉得这位帝姬真是孩子心性,自己年长她一两岁,难不成是认了个妹妹?她心中想着,手上不停,百发百中。还是帝姬突然指着不远处道:“仲旭哥哥!”叶海市才停了手上的动作。


循着帝姬手指的方向望去,叶海市看见了远处身着劲装的两位少年郎。其中一位身着明黄,想必便是二皇子殿下了。而另一位身着白衣的少年郎,叶海市甫一望过去,只觉得周遭的一切景色都隐匿了。茫茫天地间,只能望见那一人,一白衣,一骏马向她而来。那一瞬间,海市仿佛听到了花开的声音,这一见面,千秋同俯仰,惟青山不老,如见故人。


叶海市这一愣,手中的箭便没有控制住力道,向那少年掷去,果真百发百中,掷中了少年的额头。


“啊!”


帝姬见了这一幕惊呼道,皆是因为刚才叶海市投壶无一不中,现在却出乎意料地投中了人。还好是反面掷中,并未伤人。


叶海市这才回过神来,心虚地上前道歉:“对不起。”说完便捡了箭就走。还未走远,就听到身后清扬的声音质问道:“你是谁呀?禁宫内苑,如此鲁莽!”


褚仲旭也跟着道:“就是,你会不会投壶呀?”


叶海市年轻气盛,肯道歉就不错了,要不是刚才自己跑神,才不会投中他。便道:“我都说对不起了,管我是谁!”说完扭头就走。还是后来帝姬过来解释一二,这事才翻篇。




又过了几日,海市在天启疯狂胡乱玩了一阵后,想起了答应帝姬的要去宫中陪她玩,便买了西市有名的糕点进宫了。她风风火火,身着男装便入宫了。若不是帝姬的玉佩,恐怕没有那么轻松进去。


见了帝姬,还没吃几块糕点,帝姬听闻叶海市善骑术,便缠着叶海市到校场教她骑马。叶海市给帝姬选了匹性格温顺的马,点明了注意事项,便骑马在旁边看帝姬逐渐熟练。


只是不注意时,一刹那,风声过,发冠被箭射落,叶海市还没有意识到时,长发便散了一肩。她心中气急,抬头望去,正见那白衣少年郎手持弓箭,骑马而来。


那少年待靠近了便调笑道:“还以为是谁呢!原来是一个不懂规矩的假小子。”


叶海市一看是他心中气就消了大半,见这人还揪着上次的事情,心中不服,就将头扭到一边道:“我才不是什么假小子呢!”


她又觉得自己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就直视道:“我叫海市,江河湖海的海,柿子树少个木字旁的市。”


那少年笑容更大了,“幸会幸会,我叫方鉴明。方鉴明的方,方鉴明的鉴,方鉴明的明,很高兴认识你呀!”他说着,将弓箭背在了背上,拱了拱手。


叶海市看到少年笑时,嘴角勾起了两个酒窝,明媚耀眼得摄人,只觉得心砰砰地跳。她“哼”了一声,调动马头走了。


待到叶海市走远,方鉴明还望着她的背影。褚仲旭驱马靠近,喊道:“喂!喂!人走远了,还看呢!”


方鉴明笑笑不说话,他才不会告诉褚仲旭,初见时,女子身着粉衣,长眉入鬓,意气风发。那投壶的一箭哪里是掷到他额头,分明是掷到了他心中。






二、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清海公家小公子方鉴明,家中行三,姿容俊美,风流调傥,文武双全。不论是调香斗酒,还是投壶射箭,都中都享有盛名。是以未及冠,说媒的人就差点将清海公家的门槛踏破了。”叶海市听着身边的丫鬟采星侃侃而谈,狠狠地咬了口手中的糕点。


“小姐,你打听这方家三郎干什么,以往你不是不喜和世家子弟打交道的吗?”采星疑惑,见叶海市不答也没有止住话头,继续道:“听闻这方家小公子调香一绝,今日会在天盛楼斗香呢!”


“天盛楼。”叶海市重复了一遍,拍了拍手上糕点的残渣;“采星,我出门一趟。爹爹若是问到,你照往常回答!”采星见她风风火火地出了门,只好回答:“知道了,小姐。”


叶海市到天盛楼时,天盛楼门口已经被围得水泄不通了。她好不容易挤进大堂,就见正中几位世家子弟正在调香。许是到了最后关头,空气中弥漫着各种香料的味道。


而方鉴明就在其中,他今日换了一身白色宽松长衫,看上去飘逸脱俗,恣意洒脱,仙风道骨,倒真是名士风流。


各种香料之中,独他的有所不同。叶海市不懂香,只觉得这味道初闻猛烈,而后清香萦绕鼻尖,回味无穷。



待这香成后,周围世家子都甘败下风。有人问道:“方家三郎,敢问这香可有名字?”


叶海市明明站在人群中,方鉴明却一眼望见了她。他看着叶海市,笑了笑道:“此香名为寤寐,有道是‘窈窕淑女,寤寐求之。求之不得,寤寐思服。’


方鉴明这话一出,周围一片哗然。皆因早闻方家三郎受都中女子欢迎,却对诸多女子以礼相待,从未有过失礼之处。没想到现在调出的香取了一个这样的名字,怕不是有心上人了?


唯独叶海市和别人的关注点不同,方鉴明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发现她的。叶海市刚才猛地被他这么一看,不由心中一惊。又听他言语轻佻,心中的烦闷更是增了几分。



斗香结束后,便有不少人拿出香料供方鉴明鉴赏。叶海市走近在旁边不懂装懂地看了一会儿,她看到方鉴明三言两语的评价便让那些世家子弟大喜大悲,不由觉得这人真是妖孽,祸害不浅。


不知发生了什么,大堂中的声音小了几分。方海市抬头看,只见一身着黄衣的少女迎面而来,身后还跟着几个丫鬟。


身边有人窃窃私语:“这不是弘农杨氏的小姐吗?她居然也来了!”


“传闻她一直爱慕方家三郎,你不知道吗?方家三郎在天盛楼斗香又不是秘密,她来不稀奇,不稀奇。”


那位杨小姐从丫鬟手中托盘中拿起香料,声音柔柔地请方鉴明鉴赏。叶海市见那女子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方鉴明,一幅春心萌动得样子,再也忍不住了。她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往前一步,挤到那小姐前面。伸出攥在手中已久的香囊,“喂,你看看这香怎么样?”


方鉴明被突然窜出来的叶海市吓了一跳,两人离得有些近。他心中一紧,急忙退了几分,有些无措地接过了叶海市手中的香囊。


香囊一入手,方鉴明便从布料上推测出这是出自是城西百香居的。百香居香料闻名九州,香囊更是抢手,说是千金难求也不为过,不知道叶海市是花了多大功夫买到的?


方鉴明心中动容,面上还是不动声色。他握住香囊,道:“上品。”


而后对大堂众人道:“今日鉴赏到此结束,鉴明还有事,就先行离开了。”


他说完便向周围世家子弟行礼告退,那些人明显不舍得他走,但也没有敢阻拦,有的人看他要走,也不想再留,纷纷离场。


只是不知谁在人群中嚷了一句:“方家三郎要走了!”门口观看的人群就不由得往大堂内挤,他们这么一挤,想走的人出不去,他们进不来。一时间,天盛楼中一片混乱。


方鉴明急忙走到叶海市身边,拉住她的手,向人少处走去。叶海市被方鉴明拉着走,看着被他牵住的手,心中羞涩,挣了挣见他不松手,只好边跟着走边喊道:“我的香囊!”


方鉴明没有回答,倒是那位杨小姐拦住了他,“方公子请留步,听闻你素来喜爱香料,这些香料是我命我家商队高价从海外运来的,‘宝剑送英雄,’赠予你最合适不过了。”


“多谢杨小姐美意,香料贵重,鉴明恐担不起这‘英雄’之名。今日我还有事,先行离开。”


方鉴明拒绝后拉着叶海市继续往外走,然而这一问一答之间大堂的人就更多了。门外之人看见方鉴明在此处,都往这边挤。人群涌过,方鉴明一不注意,两人就分开了,他正要回头找,就听到周围一阵惊呼,大堂内兀地鸦雀无声,玉簪摔落在地上的声音格外清脆。


叶海市这才反应过来,人群推搡中,把她头上束发的玉簪挤掉了。那玉簪,是母亲送于她的。她心中心疼惋惜,只顾着捡簪子。却忘记了,今日,她是着男装出门的。


长发如一股乌黑芬芳的泉水淌至腰间,从披散纷拂的乌发中,她仰起脸来,明眸朱唇,容光慑人,华美得令旁人呼吸凝窒。


那扑朔迷离的美,如临水照影,总也看不真切,只觉得难以逼视,眩人眼目,是不容错认的少女风华。▪


方鉴明一回头,就看见这一幕。他急忙来到方海市身边,脱下披风罩住她,护着她快步离开了天盛楼。




人群又恢复了喧嚣,天盛楼的伙计忙着疏通人群。有人还在讨论:“刚才那是谁家的小娘子,居然女扮男装!”


“我估摸着是礼部尚书家的那位小姐,这小娘子自小便与别的女子不同,不爱红装爱武装!”


“竟然是她!原来只是听说,但是没想到是如此倾世容貌。”


“谁说不是呢,想来今日之后,礼部尚书之家提亲的人该多了。”





而另一边,方鉴明带叶海市来到一处僻静的小巷,才将叶海市从披风中放出来,她就抱怨道:“闷死我了,你也太受欢迎了!”


方鉴明心中叹气,他猜测叶海市自小便着男装,早就习惯了,也不觉得自己散发的样子有什么不对,所以没有意识到刚才人们的惊艳,他也没有将刚才叶海市的暴露点明。


方鉴明撕下中衣的一条,给叶海市束了发。叶海市歪着头,罕见的乖巧起来。束完发,叶海市摸着头发感谢道,“谢谢你呀。”方鉴明看出叶海市虽然在笑,但眉眼间的愁云不散,便问:“你有烦心事?”


叶海市一听苦了脸,拿出手中断裂的玉簪道:“这簪子是我娘送我的及笄礼,我还没戴多久,就坏了。”


“若是你相信我,等我三天,我还你完好如初的簪子!”方鉴明保证道。


叶海市看着方鉴明真挚的双眼,没敢多看,又移开了眼。她将簪子递给了他,道:“我自是信你的。”


“那说好了,三日之后此时此地再见。”方鉴明说完便离开了。叶海市看着他离开的背影,觉得心里空空的。只是摸到发带时,脸上不自觉又笑了起来。


她当然不知道,她离开巷子后,方鉴明去而复返,一路跟着她,看她进了家门后才离开。




第二日,叶母要去平安寺上香。叶海市虽然从不信神佛,但是想到自己这两年经常外出游历,很少孝敬父母膝前,就决定陪着母亲一起去。


到了平安寺,叶母上完香去求签。叶母自是知道海市性格,就让她自己逛着玩去了。叶海市听闻这平安寺的平安符最是出名,出了大殿,便叫住了路边的一个小沙弥,问道:“小师傅,可否带我去求平安符的地方。”


这小沙弥很是健谈,一路上给叶海市介绍了不少寺内的经典建筑。只是令叶海市没有想到的是,求平安符的附近就是姻缘树,姻缘树上挂满了红绸,风过,红色丝带随风飘舞,煞是好看。叶海市看着那红绸,不由得想到了方鉴明。



求过平安符,回到大殿时,引路的僧人将叶海市带到了偏殿。叶海市进去时,平安寺的方丈正在给叶母讲签:“令爱虽前世坎坷,但修了大福报。今生必定利有攸往,利涉大川,一生顺遂。可觅得佳偶,夫妻恩爱,家庭和睦,儿孙满堂。”


叶母听了心中高兴,连连道谢。看到叶海市回来了,便止住了话题,告辞离开了。



回府的路上,二人坐在马车中,叶母若有所思,似乎还在想刚才那卦象。叶海市拿出了求来的平安符:“娘,听闻这平安寺的平安符最为灵验,我为您和爹求了一人求了一个,你们收好。”叶母收到很是开心,感慨道:“海市长大了!”


没想到马车一阵颠簸,叶海市袖子中又掉出了一个平安符。叶海市见了,赶紧捡起来塞了回去。


然而已经晚了,叶母已经看见了。只见她问道:“我和你爹一人一个,那这一个是给谁求的?”


“是……是给我一个朋友求的,他帮过我。”叶海市结巴了一下,满脸通红地解释道。她虽然在外面鬼灵精怪,调皮捣蛋,但在父母面前一向诚恳。方鉴明帮她修簪子,她给方鉴明回礼,没有问题,叶海市心里安慰自己。


叶母也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怎么看不出叶海市的不对劲儿?更何况刚才她也看到了,那个平安符带有扶桑花的印迹,是平安寺单独制作的女子送于心上人的平安符。叶母对此只是笑笑,也不追问,只是道:“有空带你那个朋友来家里玩,娘给他做饭吃。”


叶海市还想解释,但害怕露馅便住了口,喏喏称好。




到了约定的日子,叶海市早早就去了那巷子。可是等了许久,直到天色渐暗方鉴明才到。不知道是不是叶海市的错觉,她总觉得方鉴明的脸色有些苍白。


方鉴明先是道歉自己来晚了,叶海市连连说没事他才拿出一个锦盒递给她。叶海市打开锦盒一看,那玉簪居然被修复的完好如初。她很是开心,犹豫了良久将那平安符塞到了方鉴明手中:“前天我和我娘到平安寺上香,求平安符的时候多求了一个,给你。”


方鉴明摩挲着手中的平安符,看到上面扶桑花的印迹,笑了笑,道:“多谢。”


叶海市看方鉴明脸色不好,终还是问了句:“你脸色今天怎么这么不好,是出什么事了吗?”


方鉴明脸色暗淡了些许,回道:“家中出了点事,我性子懒散,惟愿此生寄情山水之间。可是父亲想让我考取功名,是以产生了些分歧。”


叶海市听了眉头一皱,开口道:“原来如此,听说清海公很是严格,他不会是打你了吧?”叶海市也是关心则乱,怎么能在别人面前编排他父亲的不好呢?


方鉴明倒是没有在乎她对清海公的言辞,回道:“那倒没有,天色已晚,我送你回家吧?”



叶海市看了看天色,以往这时候她还在西市玩呢,便道:“现在便回家?你帮我修好了簪子,我还想请你吃饭呢!”


方鉴明没有拒绝,拱手答应了。



叶海市带方鉴明来的地方并不是什么大酒楼,而是西市的一处馄饨摊子。这摊主是位老翁,在这里卖了二十多年的馄饨了。这家馄饨,皮薄馅儿多,叶海市小时候特别喜欢吃,长大之后还经常光顾他家的生意。


待落座,叶海市发现方鉴明并没有什么排斥的神色,她便放了心。毕竟方鉴明是鼎鼎有名的世家子弟,而这里是一个路边小摊。叶海市还发现除了刚认识的时候两人有些矛盾,现在的相处都很自然,仿佛是很久之前,便这样了。


馄饨上来,叶海市边吃边观察着方鉴明,她发现方鉴明吃东西的时候并不像其他世家子弟一般将礼仪刻在骨子里,但是动作之间既不失礼又不造作,总之看着很好看。


叶海市看着,突然道:“你这么受欢迎,都中爱慕者甚多,不知道未来你会跟谁成婚?”


方鉴明没有料到她会突然这么问,但还是放下汤匙认真地回她:“未来之事我也不能预料,但无论如何,我是不会跟不爱的人成婚的。”



毕竟是要住在家里,不比在外游历时,回家太晚不好跟父母交代,于是二人吃完饭叶海市便提出分开了。两人不同路,离开前,叶海市跟方鉴明说:“我娘想请你到我家里吃饭,我娘做饭可好吃了,你来不来?”


叶海市没有意识到她对方鉴明说话时的语气,那种你爱来不来,反正我不在乎的感觉,不过,与此同时,她眼神中的期待都快要溢出来了。


方鉴明看出来了,笑了笑答应了。



回到家,叶海市还是觉得方鉴明脸色不对,便吩咐采星打听打听清海公家最近有没有什么大事。


翌日,采星回来禀报:“小姐,我从清海公家的下人那里好不容易打听到,前几日清海公发了脾气,是因为方家三郎不仅不愿意考取功名,而且还拒绝了与弘农杨氏的联姻。听那下人说方家三郎被罚跪祠堂,足足跪了三天呢!”


叶海市听了,这才明白为什么方鉴明脸色这么差,他是跪了三日之后赶来见我的吗?


“我是不会跟不爱的人成婚的。”


这句话突然出现在方海市脑海中。不知道为什么,叶海市突然很想见到方鉴明。她一口气跑到清海公府,却在门口停下了。我这么突然跑过来,他要是有事不在怎么办?叶海市徘徊了一会儿,激动的内心平复了些许。


就在这时,清海公的大门打开了,方鉴明从里面走出来,手里还提着礼盒。身后跟着几个下人。叶海市上前看他这样子,问道:“方鉴明,你有事要忙?”


方鉴明没料到叶海市会突然出现,心中慌乱,强装镇定将礼盒递给下人,来到了她身前:“没有,你怎么来了?”


叶海市到底还是顾忌到这是清海公府门口,便将方鉴明拉到一边:“我,我有事想跟你说。你要是没有什么要紧事,我就说了。”


“你说。”方鉴明看方海市的神色,他从少女眼中的赤诚,勇敢与孤注一掷突然明白了些什么。


“我心悦你,想跟你成婚,你答不答应?”叶海市分明用的霸道的语气说出这句话,方鉴明却听出了里面的真诚与小心翼翼。他到底是表现的多么不明显?这种事情,竟让叶海市先开口了。


方鉴明笑了笑,转来话题道:“海市,你父母今日可在府中?”


“你问这个干什么?”叶海市疑惑。


方鉴明牵着叶海市的手到了清海公府门口,示意下人打开门。叶海市看到了院子中摆的满满当当,整整齐齐的挂着红绸的箱子,与此同时,方鉴明的声音在她的耳边响起:“娶你,不用下聘吗?”


叶海市愣愣地看着满院红绸包裹的聘礼,心中欣喜有之,惊讶有之,然而在惊喜之下,她还有一丝隐隐的恍惚,因为此情此景,她似曾相识。好像她曾经等了很久很久,只为了等某人的一句心悦之语。



三、得成比目何辞死,愿作鸳鸯不羡仙。



清海公小公子方鉴明和礼部尚书之女叶海市大婚那日,天启城中十里红妆,迎亲的红毯铺了几条街。这场万众瞩目,轰动都中的婚礼,任谁都没有想到,成婚第二天,新婚夫妇就离家出走了。美名其曰:“他们要寄情山水,泛舟江海。”


方鉴明和方海市遨游于江河山川之中,遇到了好看的景色就多停留几日,就这么走走停停几个月,他们来到了越州。



越州经济繁荣,有“会稽天下本无俦,越中蔼蔼繁华地”之称,二人决定在此地买处宅子,休养一阵。原是因为前不久叶海市在二人观看瀑布时受了风寒,方鉴明把脉之时发现了喜脉。二人大喜,为了海市的身体着想,就选择了就近的越州养胎。


二人置办好宅子,还没休养几天,就发现一桩大事:原来越州的繁华只是表象,其实此地闹旱灾闹得严重。州府官员怕事情传上去受责罚,是以一直在隐瞒。是治下郡县的百姓实在受不住来到越州避灾,在城门口被拦住,二人才得以知晓实情。


方鉴明见此情形,连夜向清海公传书一封,禀明实情。不久皇上知道后大怒,派钦差来此赈灾,灾情才得到了控制。


钦差来到越州,也是有方鉴明与叶海市在官府与各大商铺之间诸多周旋,才争取到了更多的赈灾粮。灾情稳定后方鉴明便让叶海市在别苑安心养胎,叶海市没过几日实在闲的发慌。她知道有身孕应该好好照顾自己,可是还是觉得方鉴明太过小心,这才两个多月,就不准她随意走动。


如今虽然救灾局势一片大好,可仍有不少百姓在受苦受难。叶海市在别苑待不住,就在官府布施粥棚的地方帮忙。偶尔遇到有伤病的灾民,城中大夫忙不过来,叶海市就帮着处理。说起来这医术,还是方鉴明教的。


方鉴明知道这件事后也没有拦叶海市,只是每日都叮嘱她照顾好自己,不能太劳累。偶尔不忙的时候,也跟着她在粥棚布施。


眼看灾情得到有效控制,灾民越来越少,叶海市这日回去的早了些。她在前面走着,采星在后面劝道:“夫人,咱们还是坐轿撵吧,这里离别苑还远呢!”


“我才不要,大夫都说了我可以适当走走的,这些日子天天坐轿,可把我闷坏了。”叶海市道。


“您也要多为您肚子里的孩子想想啊!”采星继续劝道。


“哼!这孩子皮实着呢,早上还踢了我几脚。我看他活泼的,一点也不需要我特别关注。”叶海市调皮道。


采星见劝不动她,只好跟着。


采星与叶海市一同长大,作为她的陪嫁丫鬟一同到了方家。可惜第二天一早就发现小姐和姑爷离家出走了,只好苦哈哈地在方家等他们回来。不过叶海市有孕的消息传回方家后,方母便派遣家中不少妥帖的下人来此地照顾她了,采星正在其中。




二人行至一处巷子处,见巷子中几个小儿正在抢食,中间被围着的那个男孩,一身褴褛,满面污泥,恶狠狠地盯着周围的孩子,怀中好像抱着什么东西。叶海市到巷子口时,局势就有了几番变换,那男孩确实厉害,纵使被七八个孩子围攻也不落下风。她也看清了那孩子怀中抱着的,是一条小狗。


“住手!”叶海市叫住了他们,孩子们看有大人来了,就一溜烟跑了。唯独那中间的男孩没有跑,他蹲在墙角,这会儿倒是没有了适才那般凶狠的模样,轻轻地抚摸着怀中的狗,将护着的已经脏了的馒头递到狗的嘴边。可是那小狗怕是生了病,弱弱地呜呜了几声,没有吃馒头,只是舔了舔男孩的手。


叶海市走近道:“你愿不愿意跟我走?”


男孩闻声抬头看向她,叶海市看到了鹰隼一般的眼神,里面写满了倔强与顽强。


男孩问:“跟你走,我能吃饱饭吗?”


“可以。”叶海市知道此子未来必定非池中之物,更何况落魄之时尚能这么护着一条狗,必是性情中人。她不愿见明珠蒙尘,能帮则帮。


“若是跟你走能吃饱饭,并且能让它活下去,我愿意。”男孩说着,抱紧了怀中的小狗。


“当然可以,你叫什么名字?”叶海市扶男孩起来,边走边问。


“我叫卓英”男孩跟在她身旁回道。


“卓英,卓越俊逸,英姿勃发,好名字!我夫家姓方,往后你便叫方卓英,可好?”叶海市道。


“谢夫人赐名。”方卓英也学着大人抱了个拳。叶海市看他小大人的模样实在觉得可爱,便摸了摸他的头。




七年后 越州 寒冬


“方妙仪,把衣服穿好再出去堆雪人!”


一大早,霁风馆内便传来一声咆哮,几个下人互相看了几眼,习以为常地各自忙活去了。


“师娘,妙仪今日穿好了,我看着呢!”方卓英高声回着方海市的同时手脚也没停,正滚着一个大雪球。


七年过去,方卓英已经是个翩翩少年郎了。七年前,叶海市把他带回别苑,跟方鉴明说了这件事。方鉴明也看出方卓英之才,便收他为徒,教他武功,策论与医术。又因为越州赈灾一事二人深受越州百姓爱戴,经常来此感谢他们。叶海市便提议开个医馆义诊,因为她喜欢院中的霁风树,方鉴明便将医馆取名霁风馆。


本来一切顺遂,该是静度余生的美好。可是叶海市真是悔不当初,为何生了方妙仪这么个混世小魔王?!!!


方海市看见这孩子,就仿佛看到了年幼的自己。小小年纪,上房揭瓦,爬树掏鸟蛋这种事情做的不是一次两次了。方海市知道小孩子喜欢玩,毕竟谁不是那时候过来的?可是好几次要不是她看着,这孩子都要从树上摔下来。大冬天的不好好穿棉衣身着单衣就去堆雪人,怕是雪人还没堆好,她就先病倒了吧!


叶海市想不明白,她小时候是胆大,可也没有这么不知轻重啊!为何生的女儿如此胆大包天?尤其要教训她时,她就眨巴个大眼睛,伸出小手拽着自己的衣角,撒娇说:“娘亲我知道错了,娘亲最好了,再原谅我一次。”


叶海市冷笑一声罚她面壁,表示这都是老娘小时候玩过的戏码。她也是在这时,才终于理解了为人父母的艰辛。万幸她的小儿子逸兴乖巧懂事,就是太内向了有点闷。也许是早产的原因,他身体不太好,不喜武功,倒是喜欢看书,天天抱着圣贤书不离手。


叶海市一到院子里,就看到了方妙仪正往雪人身上插树枝做手。难得方逸兴不读书,他正踮着脚拿着胡萝卜往雪人头上插。方妙仪见了,嚷道:“阿弟你插错了,胡萝卜是雪人的鼻子,你家鼻子长在头上吗?”说完她咯咯地笑了,帮方逸兴插好了雪人的鼻子。


方卓英在旁边逗狗,那狗见了雪疯了一样撒欢乱窜,哪里雪多往哪里窜。叶海市看着那肥得跟头小猪一样横冲直撞的狗,怎么也想不明白,七年前还瘦的皮包骨头的小狗,怎么会长成如今的模样?




方鉴明出来给叶海市披上了大衣,将叶海市揽入怀中,看到院中的场景也笑了。叶海市靠在他怀里,突然想起了昨夜做的那场梦,便说道:“鉴明,你还记得书房那本记载着大千世界的书吗?”


方鉴明搂紧了她,“嗯”了一声。


“我昨夜做了个梦,梦见你是我师父,我是你半路捡回家的徒弟。我对你又敬又爱,你心中珍爱我就是不说,还总是把我推开,居然还为了保护我把我送进皇宫。因为盛世将倾,你肩上担着天下苍生,不敢许我一生。”


“然后呢?”方鉴明问道。


“然后,然后天下安定了,你终于跟我说开了。我们就归隐了,就像现在这样,我给你生了好几个孩子,有一条胖狗,冬天咱们一起堆雪人,夏天咱们一起泛舟江海,静度余生。”叶海市笑了笑,笑容中却有着一丝难过。


方鉴明看不见她的神色,没有察觉到叶海市的不对,只是握住她的手,回答:“那这是个好梦呀!放心,我什么时候都不会推开你。”


“嗯,是个好梦。”叶海市呢喃。


只是她没有说实话,梦中的他们虽然归隐了,可是都中有人造反,皇上于叛乱中战死,贵妃随之而去,留下了刚出生的小皇子。小皇子早产性命垂危,方鉴明只好与他行柏溪之术,终是没有撑下去先走了。江山不可一日无主,叶海市只好作为太后垂帘听政。她于往后余生中,只能靠着那丁点儿蜜糖般的回忆活着。梦里,他为自己踏平所有坎坷崎岖的路,换来的只有她往后余生无边无际的孤独。


叶海市想着,兀地落了一滴泪。她脸上一凉,才发觉又下雪了。


“娘亲,下雪了!快来跟我们玩啊!”方妙仪在院中笑着喊她。


叶海市抬头看了看方鉴明,他正笑着看她,道:“走吧,咱们也去玩。”便拉着她的手走向院子。


叶海市看着二人相握的手,终是觉得刚才所想不过是庸人自扰。今生这般,能与此人相识相知相守,便没有任何遗憾了。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作者的话:

刚开始结尾想写糖,但是可能被结局刺激到了,就想到了套娃的套娃。本篇题目“海市蜃楼”,如果按be写结局,就是这一切都是海市做的梦。是方鉴明离去后,海市于弥留之际做的一场梦,犹如海市蜃楼,美好却一触即碎。

但又觉得太虐了不好不好,原著和剧已经很虐了,不能再虐了,就没有写be。

再说作者也曾说过,海市虽然名叫“海市”,但并不代表她的一生就是海市蜃楼,她的这一生所有的美好,痛苦,执着,都是有迹可循的。

是以关于平行时空,我相信,另一个世界,他们就像这篇文一样,没有家国的担子,平凡而幸福地静度一生。

本篇字数1W+,(所以我没偷懒,这次算是我同人一篇完中写的最长的一篇了。)

本篇设置了三个大部分,分别是二人相识相知相守的三个阶段,小标题也特地用的符合各个阶段的诗词。细节方面也用了些小心思,能发现的就能吃到更多的糖。


另外:

①有关花朝节,大部分来源百度,若与现实有出入,锅都是我的。

②▪出自原著

③引用诗句的地方都标注了,一般都是横线处,出处这次就不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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